市民政局要求,养老机构疫情防控从严管理
为贯彻落实全国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领域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根据本市疫情防控相关最新要求,市民政局明确,从严管理,进一步加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
养老机构暂停探视
暂停接待外来人员探视和不必要人员进入,特殊原因需进入的人员应提供有效期内的核酸检测证明,并在规定区域内按规定路线活动,遵守相关防控要求。
养老机构严格出入管理
除外出采购或办事人员,尽量减少工作人员外出。人员外出时要做好个人防护,不出入人员密集场所,不得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或与到过中高风险地区的人接触。院内工作人员尽可能在机构内统一食宿;必须离院在外食宿的,要切实做好上下班途中和居家的健康防护,居住地所在社区发现疫情的,要立即向机构报告并主动居家隔离观察。
加强养老机构内部管控
实行老年人生活区和非生活区分区管理,合理调配院内工作人员,尽可能减少非生活区工作人员、外出人员与老年人接触。
加强社区养老服务场所管理
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室等社区养老服务场所严格做好测量体温、消毒、限流等疫情防控措施,暂停培训、讲座等集聚性服务。中、高风险地区暂停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服务。
加强老年助餐服务场所管理
社区长者食堂、助餐点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鼓励提供外带服务;开展堂食服务的,原则上控制同一时间就餐人数,实行隔桌用餐。中、高风险地区的社区长者食堂、助餐点要立即停止堂食。
做好居家养老服务相关工作
经机构与家属协商一致的,可暂时停止上门服务,但对家庭照护需求压力大的服务对象,尤其是高龄、独居等困难老年人,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确保服务不断。中、高风险地区暂停居家养老服务,养老服务补贴待遇保留。
做好核酸检测和疫苗接种
落实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近期将暗访检查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核酸检测落实情况。积极引导和协调保障工作人员接种疫苗。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区民政部门积极向区政府申请,本周内完成养老机构工作人员全员核酸检测。
进一步落实重要疫情报送工作
遇有发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密接者等疫情防控重要情况,要第一时间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会同防疫工作部门立即处置,第一时间向市民政局报告相关处置情况。各区组织养老机构排查两周内曾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以及相关医疗机构的老年人和工作人员,配合疫情防控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健康观察和相关防疫工作,异常情况第一时间上报。
做好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劝留和关心关爱工作
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尽可能动员护理员等工作人员留沪、不返乡,必须离沪的严格遵循国家和本市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各区民政部门要加强对节日期间留沪留院人员关心关爱,动员辖区内爱心企业、社会组织为养老护理员提供慰问帮助。
对所有未经养老机构许可或备案,但实际为老年人提供全日集中住宿和照料护理服务的机构和场所,各区民政局应将其纳入统一管理,指导督促其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